1、采购的食品原料及成品必须色、香、味、形正常,不采购腐败变质。霉变及其他不符合卫生标准要求的食品;
2、采购定型包装食品,标签上应有品名、厂名、生产日期、保存期(保质期)等内容;
3、采购食品时,应向供货者索取有效许可证和产品合格证明文件。
4、运输车辆和容器应专用,严禁与其他非食品混装、混运。
5、食品采购入库前应由库管人员进行验收,合格者入库储存,不合格者退回。
6、要建立食品索证登记档案,以备查验。
7、索证要有专人负责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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