句容市人民政府教育督导室文件
句教督发〔2018〕3号
关于印发2018年句容市教育督导
工作计划的通知
各中小学、幼儿园,局属单位:
现将《2018年句容市教育督导工作计划》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工作实际,认真遵照执行。
附件:2018年句容市教育督导工作计划
句容市人民政府教育督导室
2018年3月22日
附件:
2018年句容市教育督导工作计划
一、指导思想
2018年,我市教育督导工作将以党的十九大精神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国务院《教育督导条例》,紧紧围绕建设教育强市总目标,秉持“监督指导 评价 服务”的督导理念,巩固“全国中小学校责任督学挂牌督导创新市”创建成果,深化督导体制机制改革,加强督导队伍建设,提升督导质量,助力我市教育事业又好又快发展。
二、主要工作
(一)积极探索有序推进督导改革。一是探索实施视导员制度。试点开展学校视导员制度建设,尝试构建学校内部决策、执行、监督的闭环体系,推动学校自我管理和自主发展。二是建立多元评估机制。深化自主管理试点校“学校教育评议会”制度,开展多元化评估机制的探索,通过购买服务等项目合作方式,培育第三方专业机构参与教育评估。三是促进现代学校制度建设。结合中小学及幼儿园章程建设,加强对现代学校制度的理念、价值内涵的宣传、推介,引导学校树立现代学校治理理念,深化学校自主管理改革,积极探索建立“依法办学、自主管理、民主监督、社会参与”的现代学校制度。四是完善教育督导委员会制度。明确教育督导委员会成员单位工作职责,定期召开例会,强化督导结果的研究运用,促进督导中发现问题的化解,优化基层学校发展环境。
(二)着力提升挂牌督导工作实效。巩固“全国中小学校责任督学挂牌督导创新县市”创建成果,强化队伍建设,规范督导行为,创新督导方法,提升督导水平,不断提高责任督学挂牌督导工作实效,提升句容教育的满意度和美誉度。
1.加强督学队伍建设。一是配优配强督学队伍。在教育局的帮助支持下,加强督学队伍建设,优化督学的年龄、岗位、专业结构,配优配强专兼职督学,不断健全和完善督导队伍体系。二是强化督学培训。通过邀请专家开设讲座,组织督学外出学习考察,定期召开督学工作例会,引导督学积极自学等途径,对责任督学进行有针对性、实效性的培训,不断提升督学素养,提高责任督学挂牌督导工作水准。三是加强督导工作研究。加强对学校管理、规划实施、协作督导、片区合作等有关问题的研究,强化督前“备课”,利用每周集中时间,开展督导案的研制,督导案例的撰写等工作研讨,促进督学持续的学习和专业能力的提升,以使督导活动更具针对性、操作性和实效性。四是优化督学管理与考核。进一步优化和完善督学考核管理办法,强化学习态度、工作能力、督导案编制、案例撰写、学校满意度等方面的考核,关注工作过程,更看重督导成效,考核结果与督学待遇挂钩,并将考核结果向全市进行公布。
2.提升督导工作实效。一是规范开展常规督导。根据教育局关于加强片区合作的有关文件精神,重点做好片区合作教学案共案校本化和个性化处理的常规督导。依据十大主题督导方案,督学深入学校,坚持督查与指导并重,坚持问题关注导向、经验发现导向,规范开展每月至少一次、每次至少一天的常规督导活动,捕捉学校的特色与亮点,查找学校办学中存在的问题,定期向教育督导室及学校报告反馈,提出建议并督促整改。二是有效开展协作督导。围绕教育局中心工作,针对校园安全、学生心理健康、行为习惯养成、教育装备、教育满意度、师德师风和有偿家教、食堂管理、学校素质教育等,建立和完善协作督导制度,研制协作督导评估方案,开展督查与考核评估,推动教育重点工作的落实、热点问题的化解、难点问题的解决。三是主动开展需求督导。组织责任督学主动了解责任区学校当前发展困难和需求,并发挥各自特长,联合各方力量,开展需求督导,助力学校内涵发展和质量提升。
3.加强督导评估结果运用。强化对常规、协作、综合等各项督导活动结果的收集、整理,建立健全督导结果的公示、公告、约谈、限期整改和复查制度,做到及时将有关情况向教育行政部门进行通报,使督导结果和督导意见整改情况成为综合评价学校和考核问责主要负责人的重要参考。
(三)不断提升教育督导信息化水平。
1.强化督导平台使用。继续开展镇江教育督导评估平台应用培训,加大应用平台使用力度,充分利用好平台功能,尝试通过平台开展素质教育督导评估、幼儿园办园水平评估、发展性督导评估等,引导教育局各科室通过平台开展教育满意度考核、安全考核、师德考核等。
2.完善督导网站建设。优化督导网栏目设置,整合督导网站与督学管理系统,安排专人管理,及时更新,不断提升督导网站功能,在工作部署、考核评价、网络培训等方面,发挥其应有的作用。
3.提升督学信息化素养。继续开展责任督学信息化培训,加强责任督学管理系统应用培训,平板电脑使用培训,教育督导网信息上传等能力和习惯的培养,发挥督导网在信息报送、意见反馈、工作交流等方面的作用,不断提升责任督学信息化水平。
(四)继续做好政府教育工作考核。
1.做好镇江对我市教育工作年度督导考核。认真参与《2018年度辖市(区)教育工作督导考核标准和细则》的修订,提前做好本年度教育考核的自评工作,协助教育局召开会议,落实科室责任,针对存在的薄弱环节和易失分点,整理问题清单,采用问题消减的方式进行跟踪管理,对系统内难以解决的问题,协调市政府召开督导委工作会议,研办督政考核中需政府及其他部门协调解决的问题。
2.做好乡镇教育督导工作。进一步完善《句容市镇(管委会、街道)教育工作年度考核细则》,对考核方案进行优化,协调各科室细化各镇(管委会、街道)年度教育工作目标任务,并在年初以市政府与乡镇签订目标责任状的形式加以明晰,并加强对乡镇教育工作的督查指导,年底进行考核评价,促进乡镇积极履职。
(五)扎实做好教育现代化建设监测工作。根据省、市教育现代化建设监测有关要求,结合新修订的监测方案,一是组织相关科室人员进行学习研讨,加深对新修订的监测指标体系的理解,把握指标内涵;二是对监测指标任务进行分解,明确各相关部门的工作任务及工作要求;三是严格按照指标口径要求采集数据,并加强对数据的审查、复核,确保上报数据的真实性和准确性;四是强化监测结果的运用,及时反馈和预警存在的薄弱环节和问题,加强整改和提升,让监测数据真正起到评价、诊断、促改的功能。
(六)助力完成教育现代化“双创”及“回头看”工作。结合年初排定的教育现代化“双创”任务及《句容市教育现代化“双创”工作“回头看”实施方案》(句教发〔2017〕72号)文件确定的复查单位,配合召开相关的动员会、推进会、通报会、模拟督导、迎检工作培训会等。协同相关职能科室,重点加强对“回头看”复查单位的督查指导,研究确定示范培育单位,突出四项建设重点内容,加强培育帮扶,提高创建水平。
(七)积极开展中小学发展性督导评估。参照镇江发展性督导评估的有效做法,结合我市实际,加强对全市中小学三年发展规划实施情况的年度考核评估。特别是强化责任督学在学校规划的制定、实施、调整、完善等方面的作用,引导学校高质量制定规划,高效实施规划。尝试引进第三方评估等方式,促使学校按规划的指引安排学校学期、年度工作,提高学校的规划意识,增加学校自主发展、内涵发展、科学发展的自觉性,促进学校发展目标的逐步达成。
(八)开展好幼儿园办园水平督导评估等工作。一是根据《镇江市幼儿园办园水平督导评估实施方案》,结合现代化“双创”及“回头看”工作,以及学前科对幼儿园的目标考核要求,尝试对幼儿园办园水平和目标考核进行整合,充分利用教育督导应用平台,组织专家开展对幼儿园办园水平进行考核评估,同时强化督导评估结果的运用,把督导评估结果作为幼儿园目标考核,园长评优、评先,幼儿园教师绩效考核的重要依据。二是按照镇江对各辖市区教育工作督导考核标准和细则中所提出的探索建立现代学校制度的要求,组织指导幼儿园开展章程制定工作,形成一园一章程的格局,推动幼儿园治理水平的进一步提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