比如,孩子爬窗台,毋庸置疑,必须立即抱下来,要“管”;但是,如果孩子自己小心翼翼尝试着玩门,不妨就纵容他玩,他可能会被门夹到手,疼了下次自然知道,可以“不管”。再比如,孩子说脏话,一惊一乍反而强化他的语言力量,不如冷处理,这也是“不管”。
>>>约束孩子的行为,必须给予孩子相应的权利,也就是,在自由的基础上立规矩。
比如,仅仅命令孩子“别人的东西你不可以拿”,似乎有点不公平,孩子无法接受这样的约束。我们可以告诉孩子:“别人的东西,你不可以拿,你要征求别人的同意,同样的,你自己的东西呢,也由你自己支配,如果你不同意,别人也不能强迫你给。”结合这个道理,家长给孩子做示范。
>>>哪些行为需要制止,判断的标准,是随着孩子的年龄特点而变化的。
比如,玩剪刀,一般的孩子在2岁之前,手指的灵活性不够成熟,有可能会误伤自己,但是到了2,3岁以后(因人而异),家长可以告诉孩子正确的使用方法,以及如何自我保护,玩剪刀就变成了好事,还可以剪纸、做手工。电源插座,也是如此,6岁以后,孩子能够安全地插拔电源。
>>>身教大于言传,大人自己首先要以身作则。
“标准”,是对所有人而言的,众生平等。不能背后告诫孩子遵守公共秩序,表面上却蛮横地插队;不能背后教育孩子要懂礼貌,表面上却“出口成脏”;不能背后训斥孩子不能抢别人的玩具,表面上自己却在抢孩子手里的东西;不能背后引导孩子要尊重他人,表面上自己却没有尊重孩子。
>>>偶然的一次“放纵”并无大碍,重要的是养成良好的行为“习惯”。
这么多条条框框,孩子能每时每刻严格遵守吗?显然不能,否则就不叫“孩子”了。呵呵。孩子有时候会明知故犯,或者存心挑逗大人闹着玩,没关系,如果只有一两次,并不能称为“习惯”,只有多次积累才会产生一定的后果。所以,偶尔放纵一下并无大碍,没必要上纲上线。小时候不胡闹,啥时候胡闹?呵呵。多一点耐心,等待孩子慢开花。
孩子的很多调皮捣蛋和破坏的行为,并不是“不良行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