预防溺水安全教育

资料更新:2021-04-08
浏览次数:184
天气转暖,孩子外出活动增多,溺水事件又进入易发期、高发季,不幸的事件让一个个家庭幸福化为泡影。希望广大家长务必增强安全意识和监护意识,切实承担起监护责任,加强对孩子的教育和管理,特别是加强放学后、周末、节假日期间和孩子结伴外出游玩时的管理,经常进行预防溺水等安全教育,给孩子传授相关知识和技能,不断加强孩子安全意识和自我保护意识,提高孩子们的避险防灾和自救能力,严防意外事故的发生,落实防溺水“六不”“四知道”要求。       六不:       
1、不私自下水游泳;       
2、不擅自与他人结伴游泳;       
3、不在无家长或教师带领的情况下游泳;      
 4、不到无安全设施、无救援人员的水域游泳;      
 5、不到不熟悉的水域游泳;       
6、不熟悉水性的学生不擅自下水施救。      
四知道:       
1、孩子何时离家?       
2、到哪里去?       
3、与谁一起?       
4、何时回家?       
尤其要教育孩子遇到同伴溺水时避免手拉手盲目施救,要智慧救援,立即寻求成人帮助。       
幼儿园的安全工作需要各方密切配合、齐抓共管。请记住“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道理。让我们携起手来,共同为保障广大孩子的平安健康成长而努力。

一、发生溺水的常见时段

1.下午放学后;2.双休日;3.节假日;4.暑假期间。
二、发生溺水死亡的原因
1.在水边玩耍,下水摸鱼,捡落入水中的物品;
2.孩子擅自下河玩水;
3.三五成群结伴游泳。        
三、 “四个牢记” 
1.天气再热,不到河塘去降温;
2.水景再美,不到水中去感受;
3.水性再好,没有保障别下水;
4.别人再劝,不用生命去逞能!
四、孩子外出 “四知道”
1.知去向;2.知同伴;3.知归时;4.知内容。        
五、 教育孩子做到“六不准”
1.不私自下水游泳;
2.不擅自与他人结伴游泳;
3.不在无家长或教师带领的情况下游泳;
4.不到无安全设施、无救援人员的水域游泳;
5.不到不熟悉的水域游泳;
6.不擅自下水施救。
六、正确施救
学会基本的应急自救、求助、报警方法;
同伴落水我不怕,立即报警和求救;
岸上船上莫惊慌,镇定自若找工具;
搭救伙伴靠智慧,自身安全最重要。

地址:云南省昆明市盘龙区龙波路2-16号俊发城金盏苑A栋
电话:0871-63541968
隐私条款协议
招聘电话:0871-63541968

招生热线
0871-6354196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