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进一步加强浦东新区学校“新冠肺炎”防控工作的提示

资料更新:2020-06-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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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进一步加强浦东新区学校“新冠肺炎”防控工作的提示

各中小学、职校、幼儿园(含属地行业中职校及国际学校):

近日,北京市出现新增本地新冠肺炎病例,根据市教委、区府最新防控工作要求,各单位要引起高度重视,落实落细各项工作措施。具体如下:

一、继续做好体温筛查与设备校准。各级各类学校要按照《开学工作指南(修订)》要求,切实落实入校体温筛查,每日晨午检、全日健康巡查等工作,对发热的师生员工要按照要求快速规范处置并及时做好系统信息填报更新工作。特别要做好红外测温仪等体温检测设备的校准工作,确保体温测量设备正常工作,结果的准确、有效。

二、学校要进一步加强入校管理。凡进入学校人员必须出示“绿码”、测温(无异常)、并且实名登记,所有信息、数据必须记录在册备查。学校禁止外来闲杂人员入内。师生员工进校必须按局防控办的要求严格执行。

三、继续做好国内疫情中高风险地区来沪返沪人员健康管理。根据“国务院客户端”APP对全国疫情中高风险地区目录调整的情况,继续对来自或途经国内疫情中高风险地区的来沪返沪人员加强管理。

1、所有来自或途经国内疫情中高风险地区的来沪返沪人员,应在抵沪后的12小时内向所在社区居村委和单位(或所住宾馆)报告。

2、对所有来自或途经国内疫情高风险地区的来沪返沪人员,一律实施14天集中隔离健康观察,实行2次新冠病毒核酸检测。

3、对所有来自或途经国内疫情中风险地区的来沪返沪人员,一律实施14天严格的社区健康管理,实行2次新冠病毒核酸检测。

四、各级各类学校要继续做好口罩、消毒液、洗手液等疫情防控相关物资储备和管理工作。口罩要按照在校师生每天一片储备两周用量。按照科学使用口罩指引,进一步做好校园内师生口罩佩戴指导工作。各级各类学校要按照“工作提示(19)”落实口罩佩戴口径,特别强调和鼓励患感冒或有相关症状的师生员工佩戴口罩,指导学生养成科学使用口罩的良好习惯。

五、各学校要进一步做好学校室内场所等通风、消毒、洗手等防控工作。注重发挥通风等的防护措施,在使用空调系统时,特别强调要通过开窗、开门或开启换风扇等换气装置加强室内空气流动。

六、按照闭环管理要求,进一步做好返校复学的师生员工中发热病例的排查、核酸检测及返校管理等工作。各级各类学校要严格按照《上海市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期间学校发热病例处置工作指引》相关要求,切实落实发现发热人员、开具《上海市学校方便就诊卡》、送医就诊、核酸检测采样、跟踪检测结果、信息更新反馈、根据《上海市学校方便就诊卡》“回单”和检测结果(阴性)返校的“闭环”管理机制,确保发热病例能够快速规范处置。

七、继续强化防控要求和习惯养成。各级各类学校要广泛宣传、深入教育全体师生员工养成勤洗手、科学规范佩戴口罩等良好习惯,特别提醒在乘坐公共交通时要做好佩戴口罩等个人防护措施。

浦东新区教育局防控办

2020年6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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