幼儿园预防疾病制度

资料更新:2020-12-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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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贯彻“预防为主”的方针,做好经常性的疾病预防工作。

      2.按年龄及季节完成防疫部门所布置的预防接种工作(要求麻疹、脊髓灰质炎的接种率在百分之九十五以上,白百破、卡介苗接种率在百分之九十以上),建卡率达百分之百。

      凡有禁忌症者不应接种或暂缓接种(儿童基础免疫有关问题详见卫生部颁发的《全国计划免疫工作条例》)。

      3.及时了解疫情,发现传染病要及时报告,做到早预防、早发现、早报告、早诊断、早治疗、早隔离。

      实行及时正确的检疫措施,对所在班级进行严格的终末消毒,对接触传染病的儿童立即采取必要的预防措施,并按各种传染病规定的检疫期进行检疫。检疫期间不办理入托和转托手续。积极采用各种办法防治疾病,降低发病率。

      杜绝脊髓灰质炎、 白喉、麻疹、猩红热、 百日咳的发生, 控制肝炎的暴发和续发。

      4. 在传染病流行期间不要带幼儿到公共场所。

     5. 加强体格锻炼,增强儿童体质,提高对疾病的抵抗力。

     

      冬季即将到来!各种传染病又要肆意妄行,其中诺如病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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