家长安全告知书
尊敬的家长朋友,您们好!
2014年3月20日,发生在云南省丘北县双龙营镇平龙村佳佳幼儿园32名学生疑似食物中毒,2人抢救无效死亡,5人正在全力救治中事件,经过公安部门初步调查,这起中毒事件是一名儿童从外面带来零食到幼儿园里分享发生的中毒事件。
为确保幼儿在我园的安全,请家长配合幼儿园做到以下几点:
1、所有外带食品一律不得带进幼儿园。
2、过生日的幼儿不能带生日蛋糕进园。
3、接送幼儿时,请您不要自带零食在园和其他的幼儿分享。
4、未在园吃早饭的幼儿,不得将外带早餐带入幼儿园,请幼儿在家吃完早餐后来园。
2014年3月13日,发生在西安一家幼儿园长期给园内幼儿集体服用抗病毒药物“病毒灵”事件,也请您配合园里做到以下几点:
1、幼儿园不能给幼儿开药、服药,包括预防药物、保健药品等。
2、幼儿在出现身体不适的情况后,经正规医院确诊幼儿无传染性疾病、无高烧的情况,病程急性期已过,属于恢复期且可以参加幼儿园正常的一日活动时,家长可为患儿携带符合国家药品监督部门认定的非处方口服药品来园。
3、儿童需在园服药,必须为“非处方”药。即药品包装上有“OTC”标识,家长还要提供药品原包装,即药品包装上有“OTC”标识。药品要有生产厂家、包装计量、生产日期、有效期等信息,不符合上述要求的药品不能在幼儿园服用。
4、幼儿在园不能服用“抗生素”、“保健品”和“中药煎剂”。
5、幼儿在园服药只能服早、中午的药,其他时间段的药请家长在家为幼儿服药。
6、药品名称、服用剂量、服用时间、家长签字,确认无误后家长方可离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