幼儿清明假期注意事项

资料更新:2013-04-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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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根据《全国年节及纪念日放假办法》的规定及国务院办公厅、省政府办公厅的通知,2013年清明节放假安排如下。

4月4日至6日放假,共3天。其中,4月4日(清明节,星期四)为法定节假日,4月7日(星期日)公休日调至4月5日(星期五),4月6日(星期六)照常公休。4月7日(星期日)照常上课上班(补双周星期五的课)。

1、放假期间,请您安排好宝宝的生活作息时间,坚持早睡早起(尽量做到中午让孩子午休),保证宝宝有规律的饮食与生活,养成良好的生活习惯。

2、请您时刻注意宝宝的安全,不要让宝宝到危险的地方去,不玩危险物品。同时注意交通安全;饮食卫生安全,教育幼儿养成良好的饮食卫生习惯;远离火、电、开水,保护好宝宝的安全。

3、利用清明节这个传统节日,尽可能要求家长带幼儿去瞻仰先贤,接受优秀传统教育;积极倡导送花等有益于保护生态环境的文明方式祭尊先祖寄托哀思。尽量不要点明火香烛!不要烧纸!把墓地周围的杂草,枯枝野等清理干净!

4、清明节期间,来往车辆剧增,望家长教育幼儿要遵守交通规则,加强交通安全的言传身教。

5、放假了,宝宝看电视的时间难免会过长,请您把宝宝看电视的时间控制在2小时以内,提醒宝宝与电视机保持距离1.5米以上,注意保护眼睛。

6、假期中请您坚持让宝宝做一些力所能及的事情,如:自己穿脱鞋子、自己叠放衣服、自己吃饭等等。

7、放假期间注意做好宝宝传染病的预防工作,特别是流感的预防,尽量少到人口密集的地方,防止传染病。提醒孩子多喝水,放假的时候可不能生病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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