寒假疫情防控要点

资料更新:2021-01-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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春节和寒假期间

1、寒假期间,教职员工原则上一律不前往国(境)外和国内中高风险地区,倡导尽量就地过春节,原则上不跨省出行。教职员工确需省外出行的须向单位报告并经批准同意,幼儿和家长确需出省的要将目的地向托幼机构报备,保证行踪可追溯,并落实当地卫生健康部门的有关规定。省外出行前需提前了解目的地疫情状况,不得前往中高风险地区及其所在设区市,不得赴境外(除澳门地区)旅游探亲。未接到托幼机构返校通知,教职员工、幼儿不返校。

2、教职员工及幼儿及家庭成员应每日做好个人健康监测,严格执行 “日报告”、“零报告”制度,一旦有发热、干咳、腹泻等异常情况,应立即就医;若教职员工、幼儿所在地或社区疫情态势出现变化,如出现新冠肺炎病例、无症状感染者、密切接触者或其他传染病等,应及时、如实告知所在单位。

3、寒假期间,要细化校园管理和人员管控方案,做好留校教职员工的管理和服务,校园原则上实行封闭式管理。教职员工入校一律进行体温检测和健康码查验,校外无关人员一律不准进校。

4、教职员工、幼儿及家长要密切关注自身健康状况,如出现发热、咳嗽、腹泻等症状,要佩戴一次性医用及以上级别口罩,及时到定点医院发热门诊进行诊疗,就医过程尽量避免乘坐公共交通工具。

5、教职工、幼儿及家长尽量减少不必要的外出和聚集,尽量减少春节和寒假期间家庭聚会聚餐,提倡使用微信、视频、电话等非接触式拜年,外出要详细记录行动轨迹,妥善保存行程信息。不邀约中高风险地区所在设区市人员聚会聚餐,有发热、咳嗽等症状尽量不参加,家庭聚会尽量控制在10人以下。

6、不购买来源不明的进口冷冻食品,不从中高风险地区、国(境)外网购、海淘物品;接收快递包裹和清洗冷链食品时,佩戴一次性手套,打开货物前对其包装用酒精消毒。

7、寒假期间,应积极参加体育锻炼,规律作息,注意营养均衡,时刻保持良好的卫生习惯,增强个人防护意识,勤洗手、戴口罩、常通风、不聚集、保持安全社交距离。引导幼儿接种流感疫苗、水痘疫苗和肺炎疫苗等提高免疫力,有效预防相关呼吸道传染病发生。

返校要求

1、寒假期间各托幼机构不得安排返校日或返校活动,应按《托幼机构秋冬季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技术方案(更新版)》要求,安排教职员工、幼儿分批次、有序、错峰返校。

2、开学前14天,教职员工、幼儿及家长须做好每天的体温检测等健康监测和行程记录并及时上报。

3、如果幼儿生源地(寒假实际居住地)或托幼机构所在地当前疫情风险等级为中高风险的,幼儿暂不返园,可待其调整为低风险后再返校。

4、托幼机构要与属地联防联控机制做好衔接工作,根据不同情况,决定是否对返校教职员工、幼儿开展核酸检测。

(1)来自中高风险地区所在设区市返校的教职员工、幼儿须查验7天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

(2)来自低风险地区返校教职员工、幼儿非必要可不做核酸检测。

(3)来自刚从中风险调整为低风险的地区、或者中高风险地区所在省份其他地区的教职员工、幼儿,建议在返校时进行核酸检测。

(4)如果托幼机构所在地为疫情中高风险地区,托幼机构要对在园重点人群或者全园人员进行核酸检测。

5、返校后的前2周应严格控制活动范围,少聚集,尽量不组织室内聚集性活动,返校14天后再开展园内活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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